1月1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划定重点客运站场及周边地区巡游出租汽车重点监管区域和临时停靠点的补充通知意见的公告》发布。公告提到,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客运站场及周边地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秩序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关于划定重点客运站场及周边地区巡游出租汽车重点监管区域和临时停靠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0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增加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站点,在该运营站点及周边区域划定巡游出租汽车候客、上客区和禁止候客、上客区(具体划定区域及要求见附件)。如因施工、区域功能布局调整等原因,候客、上客区和禁止候客、上客区有调整的,以现场标识、指示牌为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为适应城市发展变化,提高管理效率,今后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客运站场及周边地区需调整或新设置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站点的,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通过政府网站提前20日向社会公布,明确区域范围,具体的候客、上客区和禁止候客、上客区,管理措施及实施时间。
公众可通过信函(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9室,邮编:510405)、电话(86010330)或电子邮件(xinfangchuli@gz.gov.cn)反馈意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交通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庄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