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立法是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型法治工具,也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创新法治路径。
近年来,广州持续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
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四五’广州成就”系列发布会——广州“十四五”高质效政法履职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石磊介绍了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创新亮点。

2025年3月1日,《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开始实施。这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与海事系统在水上交通安全开展地方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和创新实践,推动有效解决跨市运营的渡口、渡船以及桥梁的协调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新模式”和“新路径”。
石磊介绍,该项目实现了“三协同”:
——“央地协同”,发挥中央垂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凝聚协同监管合力;
——“省市协同”,广东省司法厅、广东海事局统一部署指导,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海事局与周边地市共同推动;
——“地市协同”,广州与佛山、东莞、中山、清远等地市签订协同立法协议,先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立法。
该项目被评为2024年度南沙建设发展“十大创新案例”和2025年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石磊表示,下一步,广州将持续总结提升协同立法经验,聚焦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以高质量立法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法治动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