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后返穗返工人群陆续增加,广州住房租赁交易将持续升温。为落实好《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广大市民在住房租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住房租赁温馨提醒。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
优先选择规范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可登录“阳光租房”网站(http://zfcj.gz.gov.cn/ygzf/)查询住房租赁企业信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112.94.70.163/web/Home.aspx)查询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
二、仔细查验房源相关情况
事前应仔细查阅房屋权属资料或证明该房屋可合法出租的有关材料、出租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资料;实地查看房屋的居住环境,充分了解是否存在结构安全、漏水、噪音、辐射、治安隐患等不利因素;可通过查询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的年度租金参考价、询问中介机构等途径了解周边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对明显低价房源应提高警惕,避免潜在风险。
三、优先选用《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签订租赁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相关约定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涉及押金退还、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以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缴纳标准的约定要清晰。建议选用政府部门制定的《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使用。
四、合理确定租金押金支付方式
选择由住房租赁企业转租的住房时,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押金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且应通过主管部门公示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租金和押金,同时保留好资金支付凭证。
五、依法履行有关义务
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配合出租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采集)。承租人应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承重结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搭建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治安、消防等检查及居住信息登记工作。
六、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发生合同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前诉讼。涉及出租人违法违规租赁行为的,可向所在地住建部门反映。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