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续费”,近日有两则新闻值得关注。

其一,据中新网报道,截至3月12日,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自动续费”的相关投诉已累计超22万条,且近三年呈连续增长趋势。其二,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在“谢某诉某视讯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某视频平台经营者在自动续费前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法院判其对用户资金利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该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自动续费,咋就成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究其原因,问题在于商家盈利模式与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直接冲突。比如,上述案例中消费者遭遇的“无感续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续了费;又如,用户开通时一键操作,取消却要闯重重“迷宫”;再如,系统默认勾选自动续费、提示文字故意使用浅色小字等各种套路。在商家的“隐蔽操作”下,再加上消费者的疏忽,自动续费俨然变成一只“吞金兽”。
有人认为,自动续费涉及的往往是小金额、小问题,其实不尽然。媒体就曾报道过一个极端案例:南宁陈先生在电视上开通了15元包月的VIP影视会员,开通时他没留意到该套餐有“自动续费”提示,直到第二个月被莫名其妙扣钱时,经查询发现,系统默认的连续包月有效期到2099年12月31日,“还好发现得早,不然不在人世了,这笔钱还得交”。多么离谱!无论是从时间维度还是从覆盖广度来看,自动续费问题都不是小问题,不仅关乎千千万万用户对于公平消费的感受,也切切实实关系到用户的钱袋子。
问题何解?长期以来,呼吁“强制取消自动续费功能”的声音屡见不鲜。相比于取消,在用户便利与商家盈利之间寻求平衡,让自动续费规范发展才是上策。其核心是回到消费公平上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为此,商家经营者要加强自律,重中之重是履行好“显著提示”义务,简化消费者取消流程。支付平台作为自动续费服务的重要环节,要严格审查商家自动续费服务的条款和规则,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监管部门要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着力破解用户维权难问题,可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商家违法违规成本,推动现有法律法规细化落地。多措并举给自动续费营造公平环境、打好“权益补丁”,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广州日报评论员张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