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系统解决非机动车“停放难、停放乱”带来的人车混行、交通事故隐患问题?当前,广州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正在试点推广人行道“安步”计划,即通过“外侧停放、内侧隔离”的优化举措,非机动车可直接推入人行道外侧停放区,有效实现人行道上“人非分流”。
5月22日,记者在沿江东路大沙头码头路段看到,南侧人行道上,行人与非机动车停放区通过矮隔离栏实现物理隔离。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共享单车与电动自行车停放有序,做到了“线内停放、车头一致”。

一些市民正通过非机动车道旁的无障碍缓坡将电动自行车推入停放区域。骑行者孔先生说,“这个设计很人性化,方便我们骑行,也能促进规范停车,更关键的是减少了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影响。”
原来,为了保障人行道畅通安全,广州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专项研究,确定“一栏一坡”改造方案:在人行道外侧增设斜坡(即在人行道路缘石位置设置无障碍缓坡),并设置停放区护栏(即在人行道内设低矮隔离栏)。
综合考虑非机动车道宽度、交通流量、车辆停放条件等因素,市交通运输局率先在沿江东路大沙头码头路段完成85米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试点改造。

“我们的初衷是既便利市民停车又降低事故风险,让通行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吴警官告诉记者,“改造后,非机动车无需驶入人行道内侧行人通行区,从非机动车道即可直接通过斜坡将车辆推入外侧停放区规范停放。人行道上,行人通行空间得到释放,也尽可能避免‘人非混行’。”
今年,广州将“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越秀区政府依托该民生项目,将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改造经验率先运用于校园周边。目前,越秀区起义路华侨中学周边已完成改造提升,有效护航学生上学路。未来,该模式将在全市具备条件的路段逐步推广。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人行道骑行电动自行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表示,为巩固“安步”计划成效,交管部门将采用电子抓拍取证设备,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人行道上下车推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