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断夯实美丽广州建设法治根基。图为白鹭在猎德涌飞翔。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廖雪明摄
某公司喷淋废水外溢,企业积极补救,及时清运处置污染土壤,原地建设小型生态主题公园;医疗机构以环境科普替代现金赔偿……一桩桩鲜活案件落地见效的背后,是广州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生动缩影。
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国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写入法典,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制度保障。近年来,广州依托地方立法与跨部门联动机制,从危废倾倒、水体污染、林木损毁到废气超标,实现全领域污染追责全覆盖,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6宗,1宗入选国家级参考案例、4宗获评省级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荣获“表现突出集体”,为建设“美丽山水花城、活力新彩广州”注入新动能。
垒土成山 夯实制度底座
制度是改革的压舱石,也是治理的硬约束。广州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逐步构建起权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聚焦改革引领,明责定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相关改革措施尚不明晰的情况下,率先厘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林水务等十余个市直部门职责,作为“1+1+N”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重要组成内容。该项制度改革连续被列入市级深化改革年度要点压茬推进,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压实“守土有责”。
健全配套制度,简明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创制《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简易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有效压缩案件办理周期,压低鉴定评估费用;《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积极履行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明确为从轻处罚的裁量情节。此外,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各自领域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探索细化办案流程,推动“一案双查”落地见效。
积微成著 丰富案例样本
改革没有现成答案,创新源于探索实践。广州不断探索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类型,“从0到1”,一步一个脚印,依法依规办理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实践案例。
首案先行破局,打通诉赔衔接新范式。全市首起废油渣倾倒案开创主动赔付免诉模式,在涉案责任人足额赔付104万元生态赔偿金、完成污染地块治理后,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为“提前修复、足额赔偿、从轻追责”机制提供实操范本;内河航道非法倾倒污泥案敲定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落地全省首起专门法院审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针对小额损害案件鉴定贵、周期长等难题,广州落地简易评估制度,某企业生产废水外溢案因损害轻微、企业赔付意愿足,依托专家现场出具评估意见,仅用数日便敲定2.6万元赔偿金额,全市累计19宗同类案件通过简易方式办结。与此同时,通过AI赋能重塑定损流程,某培训中心污水超标案件摒弃耗时数月的传统第三方鉴定,办案人员依托“e评估”智能系统录入监测数据,系统瞬时核算损害额度,从告知磋商到协议签订仅3天,鉴定费用降至零成本。
广州打破“赔钱了事”单一赔付模式,因地制宜推出原地、异地、集中、碳汇、公益科普五类替代修复模式。盗伐林木案件受原址高压线建设限制,采取异地同地貌补种林木完成生态代偿;生产废水泄漏企业除清运处置污染土壤外,自筹资金在原址打造小型生态公园,把污染地块改造为市民休闲绿地;皮具企业废气污染赔偿金划入华南国家植物园,建成集生态修复、环保普法于一体的示范基地,全市现已布局3处差异化修复示范点位。
全市还首创两项特色替代性赔偿:机动车检测机构出具虚假尾气报告案,企业通过认购合规碳普惠减排量抵扣大气损害赔偿,以碳汇方式弥补空气质量损失;两家医疗机构废水超标案跳出现金赔付定式,发挥行业优势落地“损害赔偿+环境健康科普”,面向社区开展公益宣教,成为全省环境健康替代修复标杆案例。
聚流成海 提升联动“能级”
协同是改革的催化剂,也是效能的倍增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范畴,广州持续提升部门间协作联动水平,让点滴之力汇聚成制度改革的磅礴力量。
一方面,加强“上下左右”协同。纵向依托镇街专职环保员队伍,将线索筛查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横向会同财政、自然资源、农林水务等部门,通过非税系统规范收缴赔偿资金,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在涉刑、行政处罚案件中同步筛查线索,实现各自领域索赔案件零的突破。
另一方面,加强司法与专业协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骨干连续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细化建立22条协作措施。市法院设立“刑民二合一”环境资源审判庭,出台生态修复管理人实施办法,进一步保障修复;公安、司法系统积极支持,畅通羁押、服刑人员参与磋商渠道,部分案件引入法律顾问全程把关,确保合法合规。
制度落地、案例见效坚实护航广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连续六年获评优秀。
珠江潮涌,改革不息。《美丽广州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应运而发,其中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美丽广州建设的保障定位。站在“十五五”开局新起点上,广州将以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为牵引,以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质效,进一步创新生态修复模式,不断夯实美丽广州建设法治根基,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州新实践书写更加精彩的绿色篇章。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