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十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的第十批共19项改革创新经验进行复制推广。
《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17项。其中,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包括“推行‘交地即交证’”“构建‘审前、审中、审后’精细化专利预审服务体系”“建立税源地图智能感知治理机制”“建立‘未诉先办、接诉即办、诉毕督办’全生命周期涉税诉求快响机制”“创新税务外管‘转让定价利润补偿外汇汇入’协同机制”5项改革事项。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建立船舶通关‘先通关,后查验’零待时机制”“推行船舶转籍‘不停运办证’服务”“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创新‘新三样’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管理模式”“建立汽车出口‘全链条’边检查验模式”“创新海港企业边检诚信管理工作机制”“打造湾区邮轮母港智慧通关机制”7项改革事项。
在法治建设领域,包括“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流转模式”2项改革事项。
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包括“深化‘AI+产业资金审批’政务服务改革”“建立粤港医疗融合推进机制”“构建国际家庭医学服务认证体系”3项改革事项。
《通知》还提出了2项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具体包括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深圳市已复制推广),复制推广“建立‘产业+税惠’跨部门协同机制”;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复制推广“创新企业开办音视频‘双录签名’认证模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