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广州市南沙区综治中心新场地正式挂牌启用,法治便民服务进一步升级。据悉,自入驻南沙区综治中心以来,南沙法院积极开展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43宗,助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阵地”。

巧用示范判决高效化解校内侵权纠纷
“你们二位家长积极、理性处理纠纷的态度,我相信也是两位小朋友的一个学习榜样。”在南沙区综治中心暖南合家欢调解室,南沙法院法官对一宗校内侵权纠纷的当事人说道。
小明和小乐是某小学五年级同班同学,小明在课间不慎将小乐弄伤,校方当即联系两位同学的家长并将小乐送至医院。
小明父母认为,小乐受伤,校方同样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不愿再支付后续费用,双方父母及校方协商无果,小乐父母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经办法官发现案情与法院此前办结的典型案例“校园抽凳致伤案”十分类似,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校方是否需要担责,且双方家长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因此,经办团队尝试通过示范判决引领类案纠纷化解。
“您看,这是我院之前审结的校园抽凳致伤案,和您家小孩这次的情况非常相似,这个案件中法院判决明确校方无需担责。”同时,根据小乐父母主张的赔偿金额,办案团队结合实际案情向双方逐一解释说明。
最终,小明父母对于校方已尽到管理教育职责表示理解,双方家长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支付完毕,纠纷至此了结。
一场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受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了诉讼判决带来的二次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的隐私和身心健康,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筑牢司法防线。
“法院+市场化调解”低成本化解千万涉外股权纠纷
某药公司、某晨公司、加拿大籍自然人闻某、某洋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于2021年9月共同签订增资协议,确认某晨公司为某洋公司C轮投资人,同时约定某洋公司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若未完成,某洋公司实际控制人闻某需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之后,某洋公司未能上市,某晨公司向闻某发送回购通知,闻某确认收悉但未履行回购义务,某晨公司遂诉至法院。
收到某晨公司的诉讼材料后,南沙法院发现该案标的金三千万元,若引入市场化调解,可帮当事人节省不少诉讼费,且该案已有关联案件判决书,有助于促成调解。
征得双方同意后,南沙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将案件委派至市场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同时安排商事法官跟进指导调解。
南沙法院向双方说明调解流程、市场化调解组织的性质等,打消当事人对调解机构专业性和法律效力的顾虑。指导法官和调解员沟通后快速确定调解思路:在法律责任方面,关联案件生效判决明确闻某应当依约承担股权回购责任,闻某此前已服判息诉并履行判决义务,双方对此并无争议。此次调解的关键就在于回购价款金额、履行期限及支付方式等。
结合生效判决及闻某实际资金情况,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和解。南沙法院法官在区综治中心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整个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不在广州,从身份核验到沟通协商、再到签署调解协议,全程线上展开、固定留痕。既为当事人免去来回奔波,也确保过程与结果的真实可信。

据了解,在新场地,南沙法院将继续提供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立案登记、中立评估等各类诉讼服务,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配合设置综合巡回法庭、小额速裁法庭、速裁团队工作室、特邀调解组织工作室、银枫法官工作室、暖南合家欢调解室、惠民生调解室、三专连心惠企调解室、跨境纠纷多元化解空间等各具特色的工作室和调解室,让矛盾纠纷化解更高效,让司法惠企便民更暖心。

广州市南沙区综治中心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7号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南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