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联合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安交管、属地街道等部门,针对7家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开展清理行动。在东圃地铁站B口等点位,执法人员逐一核查路面共享电动自行车,没收违规投放拒不整改的车辆,当天累计没收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66辆。
现场可见,违规停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普遍车身老旧,大多车辆未配套安全头盔,市民骑行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提醒,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请自觉抵制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现违规投放线索可拨打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明确禁止投放经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获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正式施行,明确禁止投放经营未悬挂本市登记号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动自行车”)。部分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并乱摆放,影响道路安全及通行秩序。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通过强化日常巡查、深化部门协同等方式,持续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行为执法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安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冯振杰介绍:“结合日常巡查与群众投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集中的重点路段和地铁口周边区域,对于发现的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立即约谈车属企业,对其违规投放行为立案查处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到期拒不整改的,依法没收车辆。”据统计,2026年以来(截至6月25日),累计查处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案件23宗,没收电动自行车170台。此外,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依托常态化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交管、属地街道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对于违规投放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理一起。
同时,市道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不断加大对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巡查力度。截至2026年6月22日,巡查人员在天河、白云、黄埔等重点区域多个地铁站周边发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行为,均已报送交通执法部门,并配合开展执法整治行动。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赖乾坤表示,接下来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继续毫不松懈地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力争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企业切勿心存侥幸,市民主动抵制违规车辆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说理式执法,向企业经营者及市民讲解《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条款,阐明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
目前,广州市路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均未登记本市号牌,属违规车辆,且缺乏维护,普遍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执法人员前往两家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地址开展核查,均未能找到对应经营主体。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请自觉抵制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现违规投放线索可拨打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请相关企业切勿心存侥幸,不要在本市范围内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将联合属地管理部门,持续严查违规投放行为,对于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没收车辆。
相关法规链接: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禁止投放经营未悬挂本市登记号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投放经营未悬挂本市登记号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没收车辆”。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交通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