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金湘军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湘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金湘军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防城港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山西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金湘军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
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弃守政治责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无偿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保姆式”服务;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安排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金湘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金湘军2025年4月12日晚被通报落马,此时距离山西省成为二十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对象仅仅过去了几天。
公开信息显示,金湘军1964年7月生,湖南江华人,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他1990年从成都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硕士毕业后,进入四川省科委政策研究室、微机推广应用办公室工作,1992年转赴海南,任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干部、企业管理处处长,此后还曾在海南航空旅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社会保障局任职。
1998年,金湘军履新广西,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副厅长,此后历任玉林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14年任防城港市委书记。2018年,金湘军任天津市副市长,晋升为副部级,次年兼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21年任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2022年任市委副书记。
2022年12月,金湘军履新山西任省委副书记,随后任山西省省长,直至被查。
来源:上观新闻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