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的突飞猛进让很多创作变得更加容易,比如,用AI生成视频,几乎人人都在玩。前不久,有知名演员的经纪人对网上铺天盖地由AI伪造的“续作”表达了无奈。当AI可以如此轻易地“缝合”现实与虚构,当“图像”不再是客观世界的记录,我们该如何定义版权呢?“AI生成”该有版权吗?
这正是北京大学吴志攀教授在《图像与正义》中试图破解的迷局。我们来看看他怎么说?

当“笔”变成了“算法”,法律如何界定版权
对于一个完全没有绘画基础的人,只要输入特定的“指令包”,AI就能在几秒钟内呈现出一幅媲美大师的作品。对于专业插画师来说,这确实是一种“不祥之兆”。
但吴教授告诉我们,不必恐慌于“工具的更迭”。将来的人类艺术家可以分为两类:掌握AI技术和不会用AI的。前者因为掌握了AI,可以在艺术等许多方面提高效率,创意多多。
真正的挑战在于法律。当“笔”变成了“算法”,当“画作”变成了“指令的输出物”,法律的护城河该筑在哪里?
在《图像与正义》一书中,吴教授详细阐述了目前全球范围内关于AI作品版权的三种主流法律方案。
方案一,“严防死守”的美国模式。美国版权局目前的态度非常明确:不承认纯AI生成的图像具有版权。即便像漫画《黎明的曙光》这样成熟的作品,如果图像是AI生成的,法律只保护其中的文字编排。其背后的逻辑是:法律保护的是“人”的智力劳动,而AI的学习过程被视为一种“洗稿式”的模仿。
方案二,“另立标准”的欧洲模式。这种观点认为,AI生成的作品虽然不是纯人工,但包含了人的指令、调试和反复筛选。因此可以给它一个“邻接权”或某种特殊权利,承认它作为“数字化助手”产出的价值。
方案三,“一视同仁”的激励模式。这种观点主张不区分人画还是机画,只要作品达到了独创性的高度,就给版权。这背后的考量是产业竞争——通过法律保护来鼓励AI技术的开发和动漫、影视等工业效率的提升。
提出“主脑”理论,建议“人机共享”
吴教授在书中提出了一个深刻的“主脑”理论。传统创作的“主脑”毫无疑问是艺术家,因为相机、画笔完全受其灵感驱动。但在AI时代,当我们输入一段文字,背后是无数程序员、标注员、图片库共同支撑的算法系统在运作。
吴教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版权不能由输入指令的客户“独享”,也不应全归于数据大模型。他给出的建议是“人机共享”,这是一种打破传统“所有权绝对”思维的创新:承认人类的创意方向,也承认算法的算力贡献。
如果说静态图像的版权还在争论,那么AI视频生成——特别是“深度伪造”和“AI换脸”——则直接触及了人类作为个体的尊严底线。
吴教授特别提到了2024年初我国的“AI换脸第一案”。一位知名短视频女博主发现,她穿汉服的一些视频,被一家科技公司制成“AI换脸”视频合成模板,并发布在网上供收费使用。
这位女博主到法院起诉上述科技公司侵犯其肖像权,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该科技公司辩称,模板没有使用原告的“人格要素”,因此换脸后不能辨认出是原告。
法院的裁定极具前瞻性:它认定人格要素不仅仅是那一副“皮囊”,还包括发型、服饰、特有的肢体动作、体态特征,甚至是镜头切换的风格。
在图像时代,正义不再仅仅盯着那张照片是谁拍的,而是要盯着那个被数字化拆解的“人”。正如书中指出,视频生成的所有权关系极其复杂,涉及客户、工程师、平台多方,现有的法律正面临“难以确认归属”的阵痛。当AI可以完美地“缝合”一个人的动态形象时,法律必须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数字尊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孙珺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刘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