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条例》(国令第831号)将自2026年6月1日起全国施行,《条例》旨在促进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供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水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供水条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运营、精细管理水平,广州市水务局于5月27日在广州水博苑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来自各区水务部门、供水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培训。
《条例》全面升级保障供水安全
培训会上,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着重对新增部分进行重点讲解。据介绍,《条例》共八章五十条,相比1994年起施行的《城市供水条例》新增了“供水应急管理与处置”专章。在核心变化方面,《条例》适用范围从城市供水扩展到城市和农村规模化供水,推动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立法目的从管理导向转向服务导向,从单纯保障转向高质量发展,强调供水安全和服务水平提升;制度设计从单一保障转向系统安全,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供水保障体系;对居民共有调压调蓄设施的建设、运维、交由提出了明确规定,以提高人民群众用水满意度和舒适度;应急能力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防控,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应急主体责任以保障生活用水。此外,这次培训会上,还围绕供水行业变革与现代化供水系统构建等内容进行了分享。
广州大力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供水条例》明确将“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作为供水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之一,将农村规模化供水纳入适用范围,与城市供水适用统一的制度规范。此前,广州市于2019年起施行的《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通过紧密结合超大城市供水管理实际,将农村集中式供水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十四五”以来,广州市坚持“以城带乡、以乡带村,能延则延、能扩就扩”,通过新建或改造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推进厂网延伸合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将周边农村与城镇供水管网进行衔接。
目前,广州全市农村供水自来水普及率、水费收缴率、工程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作工程比例、区级统管覆盖人口比例均达到省下达的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任务目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市水务系统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供水条例》要求,推进广州供水品质提升、城乡供水统筹等重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供水保障实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水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刘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