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堂社区食堂是率先落实团体标准的示范点。
如何保障老年人“有得吃”“吃得好”?日前,厦门市发布了全国首个关于长者食堂食安星级评定的团体标准——《长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级评定规范》。《规范》已于9月起实施,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牵头,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湖里区民政局共同起草。
据了解,厦门市目前共有长者食堂58家、社区助餐点435家。其中,湖里区已建成长者食堂17家(含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家、社区食堂7家)、助餐点5处,基本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有一家以上长者食堂和助餐点。
“作为以老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供餐单位,长者食堂既要满足餐饮单位的基本要求,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被我们列为重点监管和服务对象。”湖里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陈鸿莺说。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强化对辖区长者食堂的检查指导,要求经营者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将长者食堂列入食品安全快检计划,对其使用的食材开展专项快速检测,及时筛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规范》发布后,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又与民政部门密切协作,指导辖区部分长者食堂先行先试,积极对照标准进行硬件整改,提升服务质量。作为率先落实团体标准的示范点,位于殿前街道(高殿)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民安堂社区食堂”此次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照《规范》要求进行了整改提升。“我们在后厨增设了挡鼠板,增加了视频监控设备;优化了食品仓库的温度、湿度监控设施;在每周菜谱的公示方面也更加细化……”照料中心主任陈丹宁表示。
据介绍,《规范》对社区长者食堂的组织管理、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与管理、餐食加工与制作,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至此,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有了可以对标的“硬杠杠”。
按照《规范》要求,参与星级评定的对象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场加工制作食品向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并获得民政部门统一制发标志铭牌,近三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近两年未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的长者食堂。
《规范》引入星级评定制度,将长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参评长者食堂总得分达到90分可获评三星级,总得分达到95分可获评四星级,总得分达到102分且基本项得分不低于98分可获评五星级。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鼓励长者食堂经营者不断优化硬件和软件,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高标准的餐饮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评分规则上,《规范》设置了基本得分项与加分项,以基本项(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与贮存符合规范等)确保食堂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保障食品安全;以加分项(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采购高于国标的“鹭品”食材、配备营养指导员、开展反餐饮浪费宣传等)鼓励食堂采取更为先进、严于通用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规范》还明确,长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级评定采用依申报评定,宜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或复核,原则上两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半年。评定结果可作为食品安全监管、老年人就餐补助、长者食堂服务经营场所实行低租或免租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