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配图。(图文无关)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违规重复报销、医保定点机构虚假建床申领补贴、医保审核人员玩忽职守致巨大损失等涉医保犯罪行为。
自今年4月,中央部署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广东高院与省医保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常态联络、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源头治理,全省法院突出打击医保骗保犯罪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涉医保骗保刑事案件23件,涉及诈骗、受贿、单位行贿等罪名,追赃挽损505万余元。
冒用过世人员医疗保障凭证购药骗保,获刑!
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李某冒用参保人肖某华(2019年5月因病死亡)的名义,到某医院就诊开药,骗取医保基金共计6643.58元。案发后,李某的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居民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指出,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有义务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不得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也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申请门特待遇后虚开药品转卖牟利,获刑!
龙某图于2019年2月申请了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取得门特待遇后到定点医院开药获得医保药品。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4月3日,龙某图在明知超量开药的情况下仍不合理从三家医院开药,共计八次转卖给蓝某某牟利,骗取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共计3万余元。2021年1月23日,龙某图以另一事项骗取蓝某某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可对其适用缓刑。以诈骗罪判处龙某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指出,参保人员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对于参保人员以牟利为目的,超量购买医保药品并转卖的行为,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依法惩处,有利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也为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待遇敲响了警钟。
违规重复报销骗取医保基金,获刑!
2019年12月间,吴某娜在广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并在医院报销了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吴某娜认识了一位自称能帮忙办理医保报销的陌生男子,遂向该名陌生男子提供了自己的住院资料,用以伪造报销治疗费用的材料,并给付该男子“感谢费”500元。之后,吴某娜于2020年2月带着伪造的住院治疗材料回到户籍所在地重复报销了治疗费用。随后,吴某娜第二次在广州住院后,采取上述同样方法回户籍地重复报销此次治疗费用。案发后,吴某娜主动退清涉案赃款105439.68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娜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节,依法予以适用缓刑。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指出,由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尚在不断完善中,地区间医疗报销系统尚未完全连通,部分参保人员重复报销医疗费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案件时有发生。法院依法对吴某娜定罪处罚,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有助于保障医保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医保审核人员玩忽职守致医保基金巨大损失,获刑!
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间,时任某县级市医院院长彭某某(已判刑)等人利用国家对残疾儿童医治政策,先后对多名残疾患者通过虚开治疗次数、伪造住院治疗相关材料,虚开治疗费、药费,骗取医保基金。时任该县级市社保局副局长的吴某某及该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的余某某负责复核、审核该医院每月报送的残疾儿童医疗费用报销,二人对该医院上报的相关报表、凭证等资料未认真审查即通过,亦未组织、督促对该医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监督检查,对该医院出现同一群体残疾儿童长年累月、连续性住院治疗、报销的“挂床”异常情况未给予应有的关注,致使该医院骗取国家医疗基金,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经审计,被某县级市医院骗取的医保基金中,经吴某某审核的数据为875余万元,经余某某复核的数据为521余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余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二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虚假申报住院人次和医疗费用骗保数额巨大,获刑!
某中医院是一家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机构,刘某平是该医院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2017年11月起,刘某平、王某岭等人指使医院员工让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免费住院,以虚开医嘱、虚构医疗项目、虚开药品、伪造病历等方式,向某市医保局虚假申报住院人次和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自2017年11月起至2021年3月期间,该医院介绍虚假病人入院共8100余人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高达2385万余元。其中,刘某平负责组织、策划、指挥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诈骗,王某岭负责对中介获利数据的审核、对医院内部人员的合谋诈骗配合行动进行管理。同案人林某龙、覃某伦、郭某军、邱某梅等11人分工负责协助刘某平实施诈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平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医疗保险政策,虚报医疗保险基金,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按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犯罪情节、退赃退赔情况等,对被告人刘某平等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并对非法所得、犯罪物品等涉案财物依法处理。宣判后,刘某平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曾洁赟、惠遥遥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