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湖南零食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2024年5月更名为湖南鸣鸣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鸣很忙)收购宜春赵一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一鸣公司)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四例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
该案的处罚决定书显示,鸣鸣很忙收购赵一鸣公司股权的交易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鸣鸣很忙及其关联方此前未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受到过行政处罚,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建立并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制度,具有多项罚款下调因素。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对鸣鸣很忙处以1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