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严打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期,警方依法查处一批编造“人员失踪”谣言的案件,现通报其中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大足区公安局依法查处
覃某编造发布“学生、青少年失踪”网络谣言案
2025年12月,大足区网民覃某(男,39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大量带有“小学生大学生中学生、青少年正在不断失踪”等文案的视频信息,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造成公众焦虑恐慌。
经公安机关查明,覃某为蹭流量、涨粉丝,故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大足区公安局已依法对覃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唐某编造发布“失踪的人员有下落了”网络谣言案
2025年11月,九龙坡区网民唐某(男,39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近期外省某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上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失踪人员有下落了”,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造成公众焦虑恐慌。
经公安机关查明,唐某为吸引眼球,故意移花接木,将十多年前旧闻内容标注为“最新局势消息”,且称“失踪人员有下落了”,引发公众焦虑恐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余某编造发布“重庆很多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失联”网络谣言案
2026年1月,沙坪坝区网民余某(男,39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重庆最近出了些怪事,有很多都出事了,像小学生、初中生甚至高中生,都不知不觉失联了”,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造成公众焦虑恐慌。
经公安机关查明,余某为博取流量,故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余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