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既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千家万户安宁幸福的重要支撑。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4月30日,广州法院发布2026年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案明确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予保护。
该案中,周某入职瀚某公司时已年满64岁,在工作期间被机器夹伤右手并入院治疗。随后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周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周某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七级,停工留薪期四个月。周某要求瀚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瀚某公司抗辩称周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仅成立劳务关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遂成讼。
法院认为,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相关费用。周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故公司不能以双方是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遂判决瀚某公司参照工伤保险待遇向周某支付相关费用。
典型意义
该案是在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依法保护超龄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案件实体处理明确了用人单位对“银发劳动者”的规范用工义务,强调了提供必要劳动保护与安全保障的法律责任,对于引导用工单位规范管理、防范用工风险具有鲜明导向作用。该案不仅有力维护了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构建公平、包容、安全的就业环境提供了司法样本,彰显了司法在推动老有所为中的责任担当与保障作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通讯员:张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