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宣布对广州市万隆证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万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来源:广东证监局官网
《决定书》显示,经查,万隆证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定期开展适当性自查工作,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合规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营销话术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向未与公司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的人员提供投资建议;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未充分提示风险等违规行为。
广东证监局表示,决定对万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要求该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冬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嘉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