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政府调控要求,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3.85%(LPR-10BP)调整为3.5%(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4.25%(LPR+30BP)调整为3.9%(LPR-5BP)。
本次新政调整后,首二套房贷利率下限均下调35BP。记者简单测算,若按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偿还方式来计算,新政执行后,购房者的月供可减少约400元,总利息减少约14万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王楚涵、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