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入选。

据悉,花山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花好月圆”家事解纷品牌,创新“花语心声”心理疏导、“花育户晓”家教指导等覆盖解纷全过程的11个工作机制,做实家事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2021年以来,花山法庭妥善化解家事案件超5000件,平均调撤率达65%。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林绮虹、郑思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