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
准驾不符
开的还是无牌车
清远这位司机
一次性被扣了30分!
案例详情
8月12日10时许,清远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轻便三轮摩托车搭载燃气瓶经过,于是执勤交警上前将其拦截进行检查。

检查时,交警闻到驾驶人曾某身上有酒味,疑似饮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进一步核查发现,曾某仅持有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资格,属于准驾不符。
经询问,曾某表示其11号晚上在朋友家饮酒,事发当天早上起来感觉自己没醉意,便驾驶三轮车出门,没想到被逮个正着。

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曾某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号牌三轮车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驾驶证记30分、暂扣6个月,罚款3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 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关于“准驾车型”
有的驾驶人会存在这样的认知误区
把准驾车型理解成简单的“向下兼容”关系
“我有C1驾照,当然可以开摩托车!”
“有了A1驾照,所有的车都可以开。”
实际上,并非如此!
每个驾驶证
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

每张驾驶证背面
都有一张表格可以参考
当我们拿到驾驶证后
可将准驾车型及行驶证的车辆类型
进行对照查看
就可以判断自己是否准驾

广东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广大驾驶员切莫以身试法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