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有序铺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择不少于本区小学总数40%的学校先行先试,鼓励同一镇街内的所有小学整体参与试点。2025年秋季学期全市全面推广实施。
据悉,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在评价方式上,小学综评采用了重要观测点评价、写实记录和评语评价。其中,重要观测点评价是指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分别选取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能较好地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评价。市制定重要观测点评价参考指标体系,各学校可结合办学目标和学生发展情况,修改重要观测点,并制定具体的评价操作细则。
写实记录是指学生在家长和老师的协助下,可随时在综评信息平台“佛山市小学生成长记录表”,选择性地记录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体育运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并上传获奖证书、荣誉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家长亲子评语和教师评语评价,在综评信息平台上录入。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使用?据介绍,相关结果将有利于促进学生成长,优化办学模式,引导校家社共育,小初衔接全面育人,评价办学质量。
《方案》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有序铺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择不少于本区小学总数40%的学校先行先试,鼓励同一镇街内的所有小学整体参与试点。2025年秋季学期全市全面推广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了《佛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后,佛山将在省内率先实现市域内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覆盖。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