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剧是中国戏曲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
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副院长罗丽奔赴四川、重庆等地,调研川剧、秦腔等地方戏曲的立法工作,为粤剧立法寻找思路。经过筹备,在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罗丽提交了关于制定《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的议案,这份议案已经得到了广州团30多位代表的联名附议。
为粤剧立法,让一出出“好戏”不断流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戏曲市场逐渐萎缩,年轻观众群体流失。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20多年来,罗丽一直关注如何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血脉——粤剧的保护传承。2009年,粤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背后就有罗丽的付出与推动。
两年前,罗丽成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接触到了很多立法工作。她经过研究发现,目前粤剧保护传承相关法规效力层次较低、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未能完全覆盖戏曲艺术保护和传承的各个方面。
放眼全国,随着《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相继推出,更多剧种通过戏曲立法保护,让保护成果惠及地方和基层戏曲的整体发展。
“戏曲立法是保护和传承戏曲艺术的重要保障,亟须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保护粤剧。”罗丽说。为筹备粤剧保护传承条例,她多次前往深圳、佛山等地参加粤剧研讨会,倾听基层院团、教育机构的意见。
“粤剧面临基层院团濒临消亡、从业人员紧缺、生态链断裂、政策与保障力度不足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罗丽介绍。她起草的《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共7章48条,涉及粤剧的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等方面,将从制度层面解决粤剧保护传承中的难题、壁垒。
具体来看,条例提出,要支持成立粤剧艺术大师工作室,鼓励支持艺术大师创作艺术精品、培养粤剧人才。支持粤剧代表性传承人、艺术名家通过收徒传艺的方式,传承粤剧优秀剧目、表演、作曲、演奏、舞美设计等技艺。
条例还提出,鼓励粤剧艺术表演团体结合市场需要,创作、编排体现岭南文化的粤剧小型剧目,表演粤剧特技绝活,推动粤剧走出剧院,走进生活场景。支持学校建立多种类型的粤剧兴趣小组、校园粤剧社团、粤剧工作坊等。“未来,广东其他地方戏曲保护也可以参照这部条例,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罗丽说。
用文艺作品书写好广东故事
“作为代表,我应尽心履职、为民发声。同时,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我也会在省市两会期间寻找创作素材。”罗丽告诉记者。去年,罗丽在旁听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广州市人大代表——“90后”新农人吴小丽。
吴小丽扎根从化区吕田镇三村村,她克服重重困难,创办合作社,带领村民增收致富,展现了新时代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与担当。
罗丽决定以吴小丽为原型,创作一部广播剧《我心安处》。在筹备过程中,罗丽自己担任编剧,多次到探访三村村,记录还原吴小丽在十三年回乡创业途中遇到的困难,探寻她的创业动力、人生目标以及找寻心灵归宿的精神力量。
近日,浓缩为两集的广播剧《我心安处》正式对外发布。“我一直想用文艺作品书写广州故事,当了解到吴小丽的故事时,我就想用创作推动‘百千万工程’实施,呼吁更多年轻人回乡创业。”罗丽说。在今年两会上,罗丽将继续寻找更多动人事迹,讲好广东故事。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