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日托保育费标准可区分不同班型,按照乳儿班(0—1岁)、托小班(1—2岁)、托大班(2—3岁)、混龄班等班型科学合理制定。全日托的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8个小时。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可参照全日托合理折算确定收费标准。
《通知》所称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政府支持并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开设的托班。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按规定招收2—3岁幼儿,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在收费方面,实行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指在基本服务费外,服务机构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