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十五五”规划关于深化广佛全域同城化的战略部署,推动湾区人才国际化流动,持续优化外国人才在粤创新创业环境,近日,广州市科技局与佛山市科技局联合印发《深化广佛同城促进外国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这是《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以来,粤港澳大湾区首个由两地科技部门共同制定、专门针对外国人才跨市流动的便利化政策,标志着广佛人才服务协作进一步深化,将为湾区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人才“蓄水池”。《措施》聚焦外国人才在华工作、创业中的实际困难,通过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突破地域限制,全面提升广佛两地引才服务效能,进一步吸引全球高端人才聚集发展。
打破地域界限,首创“一地审批、两市互认”新机制
长期以来,外国人才在跨城市流动时面临重复提交材料、标准不一等痛点。《措施》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试行外国高端人才(A类)跨市互认机制。凡符合“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或“符合国际公认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实行“一地审批、两市互认”,无需重复提交认定材料。
此外,针对已在广州或佛山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才,在两市间转聘时推出“免提交”清单:最高学位(学历)证书一律免交;岗位职务未变的,工作资历证明免交;跨国公司总部及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30日内重新申请工作许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体检报告亦可免交。这一举措将大大缩短人才跨市任职的等待期,实现“无缝衔接”。
统一工资认定标尺,消除跨市流动“隐形门槛”
为解决两地工资认定标准差异问题,《措施》明确广佛地区实行统一的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广佛地区外籍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时,涉及“社会平均工资倍数”条件的,均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简化核算流程。这意味着,人才在广佛之间流动,不再因两地社平工资统计差异而影响A类或B类人才的认定资格,真正实现了区域内人才评价标准的“同频共振”。
放宽准入限制,打造湾区人才“引力场”
聚焦全球英才,《措施》大幅放宽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
年龄松绑: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工作许可不受年龄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上限直接对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青年人才经验豁免:对已获聘用的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优秀外籍毕业生,和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急需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免除2年工作经历限制。
回应产业需求,构建创新创业“首选地”
《措施》明确打造“创业直通车”。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外籍人才,来广佛创办科技企业或开展科研,可直接认定为A类人才。
《措施》特别关注科技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广佛地区整体迁移的,其外籍高管及技术人员工作许可类别可延续,避免了因企业迁移导致的人才资质中断风险。
广佛两地还将加强外国专家交流互动,支持外籍专家参与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其实现“科研+生活”双融入。

广州再度入选“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全国前三(资料图)
近年来,广州立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广深港创新集群登顶全球榜首。在穗工作的外国人才数量已跃升至全国前三,遍布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领域,为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2025年,广州再度入选“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全国前三。
此次广佛联手推出的便利化措施,是两地深化科技人才服务管理联动的关键一步。未来,广佛科技部门将继续以开放包容的姿态,通过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全球英才在广佛这片热土上创新无忧、创业无阻,共同赋能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通讯员:穗科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