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两部重要法规已于7月31日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既是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也是我们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法治思维护航消费升级的制度保障。”8月3日上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代表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统计,2026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理投诉举报237.2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24亿元,依法启动“诉转案”6172件。金融部门积极构建规范专业的全辖调解组织“一盘棋”格局。全辖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2万件,调解成功协议金额13.96亿元。
聚焦“衣食住行”重点民生领域,广东全面加强监管执法。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共查办案件4.07万宗,罚没金额2.04亿元。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32宗。教育部门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治理,检查培训机构1.1万家次,责令整改96家,作出行政处罚37宗,有效净化了全省消费市场环境。
在放心消费创建方面,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展“双承诺”(“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5.73万家,累计自行处理消费纠纷405.65万件。大力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累计培育ODR企业5225家,在线调解36.85万件,在线调解和解成功率达六成以上,持续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湾区融合方面,郭宇华介绍,紧扣大湾区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先行区建设,粤港、粤澳消保协作进一步深化,累计签署近30项省、市级合作协议;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转办港澳消费投诉超千件,实现大湾区跨境、跨区域消费投诉“一网转办”;常态化开展跨境商品比较试验近30项,共建湾区放心消费生态。此外,广东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拉动消费超14亿元;大力开展标准建设和认证服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累计发布“湾区标准”278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435张,为消费者提供了更高品质的消费选择。
郭宇华介绍,两部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做好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将以两部法规的实施为新起点,重点推动协同共治、法规宣贯、落地见效等三方面工作:
牢固树立“大消保”工作理念,各级政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谁监管谁维权,谁主管谁维权”原则依法履责,密切配合,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
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执法监管人员懂法用法。积极送法进企业,督促和指导经营者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工作,让消费者懂法维权,真正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把法规落实与解决消费痛点堵点结合起来。聚焦民生热点领域,推动各行业、各领域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理、诉转案衔接、信用约束和恶意索赔治理等配套措施,按照“业务相近、领域归口”原则做好新业态消费纠纷处置。持续完善粤港澳跨境维权协作配套制度,为跨境消费维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姝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