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司法权威不容蔑视和挑战。广大当事人注意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须诚信参加诉讼活动,严格遵守庭审秩序,规范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若视诉讼为儿戏,肆意破坏诉讼规则,妨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必将依法严厉打击。
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对一起案件当事人开罚。该当事人多次无故缺席调解现场,影响人民法院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最终难逃法律处罚。
2023年11月16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中新法庭的审判团队准时来到调解室,将广州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试到位,准备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线上调解。
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情脉络清晰,标的额不大仅为8500元,且双方就调解方案已达成初步意向。法院本着减少当事人诉累、为民解纷的工作原则,决定应双方当事人的要求进行调解。

按以往的经验,“线上调解+司法确认”一步到位,便能满足当事人诉求高效解纷,然而这已经是经办法官第三次对该案展开调解。
此前,在去年11月10日和11月14日,法院应被告蔡某申请并确认时间,先后两次组织对该案进行调解,但两次均在审判人员及原告到场后却联系不上蔡某。事后,蔡某以“当时在睡觉”、“忘记约定调解时间”等理由搪塞,同时,他提出“希望法庭能再次安排时间组织双方调解。”
经办法官明确告知蔡某,此前已连续两次缺席调解现场,应双方当事人要求,法院将再次安排调解,若再无故缺席,将对妨碍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此,蔡某表示,“清楚了,我一定会准时参加!”
在法庭组织第三次调解前,蔡某信誓旦旦表示会如期参加。然而,在进行第三次调解时,蔡某仍然故伎重演,再次“失联”。
正因为蔡某的屡次“爽约”,导致案件进度一直搁置。
由于蔡某在通知调解的时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调解,且达三次之多,其存在不诚信诉讼的行为,妨碍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标的额,决定对蔡某罚款1000元。
慑于法律的威严,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并在限期内缴纳了罚款。随后,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顺利调解结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徐小卓指出,本案中,蔡某在诉讼中多次故意拖延、消极懈怠的行为,已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其在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告知违反法庭规则将被处罚后,仍无故缺席调解现场,影响人民法院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
法官提醒,国家依法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也应当规范自身诉讼行为,诚实守信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若有妨害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增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