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48伏改成72伏、电机额定功率从400瓦改到2000瓦,最高时速可飙到100公里以上……数辆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近日在路面相继被广州交警查获,改装线索均指向白云区一家电动车维修店。1月2日下午,广州交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非法改装窝点。目前,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铺涉嫌非法改装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改装“电鸡”时速可达100公里
“你的电机(额定功率)为什么改到2000瓦?”“因为速度不够……”在白云区一家电动车维修门前,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巡逻大队叶警官询问一名19岁男子。得知该名男子的电动自行车平常最高时速能开到100多公里时,在场的人都惊讶不已。
“国标规定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你开这么快,不危险吗?”“知道危险,为什么还要改装?”“改装之后,你觉得危不危险?”面对现场执勤交警的三连问,该男子说了“危险”后,便沉默不语。
在后续的采访过程中,这名19岁的男子告诉记者,三年前他花了大约5500元购买了这辆电动自行车。“上了牌,骑了大约半年,觉得续航和车速都不够,于是前前后后花了1万多元进行了改装。”他骑着这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最远去过海陵岛。
“我知道改装这些(电动机、蓄电池、控制器)是违法的,我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他承认,“我最快时速开过100多公里,在路上没有人、没有车的情况下。”过去两年里,他曾遭遇两次交通事故,左脚右脚先后受伤缝过针。今年1月2日,他驾驶这辆电动自行车时被广州交警查获。
无独有偶。车主叶某也因涉嫌非法改装被广州交警在路面查处。据车主叶某承认,其于2025年1月1日晚在上述这家维修店改装,将电机额定功率从400瓦改到2000瓦。
对于叶某和19岁男子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分别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交警部门随后将该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目前,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铺涉嫌非法改装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本店在此郑重承诺依法合规经营,拒绝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电动自行车:不破解防篡改设计,不改装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记者留意到,这家店铺靠近大门右侧的墙上还贴有一张《承诺书》,落款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
市场监管+交警开展综合治理
去年查处非法改装门店180家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后,将大大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车辆自燃概率,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超速行驶,危险难控;线路改动,容易短路;车篷遮挡,引发事故。
具体而言,对电动自行车改装将导致整车重量改变,从而影响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解除限速后,超速行为极易使电动自行车失去控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改装电动自行车首先改变的是电路,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引发自燃。
此外,电动自行车加装车棚或者遮阳伞等,会遮挡视线,同时也加大了车辆风阻,在行驶过程中遇到大风天气,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随着市面上的非法改装行为不断出现,还会存在其他的风险隐患,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据了解,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非法改装。
“我们配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收集到的线索信息开展调查,进行深挖,综合执法,将执法触角从‘个体’向‘源头’进行延伸”,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的门店进行整治,开展源头治理。
联合执法小组还通过暗访和突击检查的形式对销售门店开展执法,从源头减少非法改装行为的发生。据统计,2024以来,全市共开展非法改装门店整治行动39次,查处门店180家。
安全提醒:
广州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车主切勿以身试法,非法改装车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将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具有防篡改设计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个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注销登记。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依法收缴、销毁车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