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下午,广州荔湾区发布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荔湾区教育局根据荔湾区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招生地段。
划分招生地段时,适龄儿童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招生。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区教育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协作,形成全区合力,推进落实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在荔湾区教育局指导下,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政策统筹组织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各学校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向社会和家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等工作。
严禁招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各学校必须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禁出现《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中列举的违规行为,确保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四、重要文件
2025年荔湾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荔湾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荔湾区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服务地段划分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等重要资料可扫码查看。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
图/广州荔湾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