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层“蚂蚁搬家式”腐败现象再次引发关注。湖南省茶陵县民政局财务人员何艳利用职务便利,以“蚂蚁搬家”的方式侵吞、挪用困难群众电费补贴170余万元。(5月15日《人民日报》)
梳理本案,并不复杂。“蚁穴”诞生,源于茶陵县民政局下属机构社会救助局因机构改革被撤销。而时任县民政局财务股股长的何艳,发现了社会救助局对公账户并未注销,且里面还有2014、2015两年未发放的困难群众电费补助款420余万元。于是,从知情不报、隐瞒账户,到以“借条”试探性挪用资金,再到数次大胆“伸手”、频繁转账,何艳逐步将公家账户的资金,当成了自己的个人财产。
单次金额小但频次高,作案周期长且隐蔽性强,多发生在权力末梢,近年来,类似的情节曾在多地上演:江苏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7年受贿860余笔,平均3天受贿一次;宁波干部韩鹏,将每年的服务外包及节日慰问当成自己“发财”的好时机,4年内贪污骗取公款等合计28次,平均每次1.85万元……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这些贪腐分子,手握一点权力,就把民生资金视为“私人零钱罐”,还妄图利用“小额多次”的手法降低心理负罪感、逃避监管,实在是利欲熏心、贪得无厌。
“蚂蚁搬家式”腐败为何屡屡得逞?监管漏洞是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在四川数起侵吞扶贫资金案中,就存在开户只见身份证不见人、项目监管走过场、资金拨付只做纸上审核等问题,导致扶贫资金被轻易套取。与此同时,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加上“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便在对“小错无碍”的自我麻醉中一步步突破了底线。此外,一些企业、群众遇事选择向“潜规则”妥协,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蚁贪”的嚣张气焰。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蚂蚁搬家式”的“微腐败”,往往表现为雁过拔毛、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而这也是人民群众感受最深、最直接的。小额贪腐积少成多,还会污染基层政治生态,助长不良风气。久而久之,势必让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整治此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民生福祉,关乎人心向背。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当下,决不能让“蚂蚁搬家”伤了人民群众的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从拒绝“第一杯酒”“第一笔小钱”做起,将廉洁自律内化为思想自觉。守护好群众的“奶酪”,更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拳下猛药堵住“小微权力”监督的漏洞和死角,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每一起“微腐败”。
广州日报评论员皇甫思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