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广州交警设置22个电动自行车查车点,针对闯桥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自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交通安保“百日行动”以来,闯限行进入内环路及隧道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作为穿越珠江的一条过江隧道,珠江隧道北端出入口位于荔湾区黄沙,连接内环路、六二三路,南端出入口位于芳村,连接花地大道。尽管隧道入口处附近设有禁令标志,禁止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人通行,但仍有一些驾驶人任性“闯禁”。

上午10时许,记者在位于珠江隧道芳村出口附近的查车点看到,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白色电动自行车刚驶出隧道口便被执勤交警拦下,并被依法进行处罚。“我平常不走这边,今天是接了单赶去东沙大道那边干活,赶时间。”该男子向交警解释说。
大约10分钟后,一名蓝衣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也被执勤交警拦下。除了闯限行,该男子还涉及未按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驾驶非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执勤交警对该男子所涉及的3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依法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我走隧道就是图方便,一般情况下骑小心点应该没事。”蓝衣男子告诉记者,他骑电动自行车是帮同事送午餐。“如果走珠江大桥过江,我需要骑行40多分钟,走珠江隧道不用绕行,只要15分钟。”接受处罚后,该男子提着两大包餐盒步行前往目的地。

“隧道目前不具备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条件,一旦发生事故,基本没有避让空间,容易引发更大的安全风险。”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荔湾大队黄警官说,“与之类似,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也24小时禁行非机动车,因为车速很快,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
2024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
“交管部门通过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闯桥隧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黄警官告诉记者,自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交通安保“百日行动”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大力整治,目前电动自行车闯桥隧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呈大幅下降趋势。
当前,广州正全面开展新一轮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在重点路口路段推行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教育劝导措施的同时,交管部门聚焦闯桥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强化重点整治,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广州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无小事,请从自身做起,文明守法出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