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利保护和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5年9月25日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12月4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创新主体现实需求,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打通专利创造运用关键堵点,构建专利协同保护格局,服务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介绍一下《规定》的出台背景。
法工委负责人:原《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于2001年出台,至今已施行20余年,国家和省层面立法已作重大调整,原条例的很多制度已不合时宜。广州的专利工作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2022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2023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亟需出台相关专门立法,固化专利保护运用实践经验,全面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服务“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以废旧立新形式,制定专利领域小切口立法。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召开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意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梳理总结出目前广州专利工作存在的高价值专利少、专利授权慢、转化运营难、纠纷处理繁、地方特色弱、海外维权难等6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落实到法规条文中,确保立法精准破题、有效管用。
记者:对高价值专利少问题,《规定》有哪些促进措施?
法工委负责人:广州是专利大市,2024年专利授权量112920件,2025年1—10月专利授权量82665件,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截至2025年6月底,高价值发明专利量78530件,同比增长17.4%。但不可忽视的是,广州缺乏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需要培育更多高价值专利的头部企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龙头企业。同时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各类创新主体更注重降本增效,对创新研发和PCT国际专利申请持谨慎态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规定》要求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开展高价值专利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的统计监测与分析研判等举措,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研发和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培育,推动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
记者:为打造专利快速预审通道,缩短企业专利授权周期,《规定》作了哪些规定?
法工委负责人:根据法律规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州番禺(珠宝和动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可提供5个产业领域的快速预审服务,快速预审合格后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平均压缩90%以上、授权率达80%以上,助力企业快速将技术投入市场,推动产业升级。为便利企业走快速审查通道,《规定》首次从三个维度细化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内容。一是界定预审机制。明确快速预审服务对象、提供主体、不收取费用。二是明确备案要求。规定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走快速预审通道的,应事先进行备案,以及申请备案的流程、备案结果反馈时间、备案信息变更注意事项。三是优化流程管理。明确申请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的途径、专利快速预审合格及不合格的后续处理。
记者:《规定》如何挖掘高校和科研机构这座专利“富矿”,打通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
法工委负责人:广州高校和科研机构众多,截至2025年10月底,广州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效发明专利合计54734件,占全市27.3%,专利储备丰富,转化潜力巨大。《规定》设立专利公开实施制度,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形成的专利成果纳入公开实施清单,从纳入清单条件、程序以及暂缓纳入清单情形等作出规定。同时,支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分中心建设,强化专利成果转化导向,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
记者:《规定》如何促进专利质押融资,盘活企业无形资产?
法工委负责人:目前广州已经成功探索并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业务,助力我市创新主体有效实现专利价值。《规定》要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金融、财政等部门共同发力,建立健全专利质押融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服务机制,综合运用坏账补偿、贴息贴保、担保补贴等方式降低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和成本,解决专利质押融资难题。
记者:为强化专利“快保护、强保护”,《规定》作了哪些制度创设?
法工委负责人:针对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程序繁琐,缺乏快速、有力的行政保护手段问题,《规定》大胆先行先试,强化制度供给:一是完善专利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在上位法基础上细化适用标准、裁决方式、办理时限及救济途径,提升法规的可操作性。二是规定确认专利不侵权的行政裁决。针对专利侵权纠纷恶意投诉,规定被警告侵权人可以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进行裁决,有效发挥行政裁决“分流阀”作用。三是创设临时禁令制度。规定在专利行政裁决作出前,专利权人有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存在且不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经调查初步认定侵权事实成立,可以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避免专利权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记者:如何擦亮“广交会”金字招牌,加强展会专利保护?
法工委负责人:广交会是我国最早实践知识产权保护的展会,也是中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标杆。《规定》总结固化了一系列展会专利保护经验做法:一是落实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展会举办地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能,有效指导主办方开展展前专利风险排查,从源头减少参展期间专利侵权的发生。二是规定“现场调解+事后督导”处理模式。明确主办方及时调解处理展会中发生的专利侵权纠纷,以及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展会后开展合规督导的责任,有效平衡维权效率与展会秩序。三是破解权利人维权举证难题。明确主办方对展会专利侵权纠纷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出具《事实状态证明》,提供材料查阅、复印等便利。
记者:为减少恶意投诉,提升电子商务专利保护效能,《规定》有哪些措施?
法工委负责人:广州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近年来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多发、频发,且九成以上纠纷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为避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因行政诉讼周期长致使电商爆品错失销售窗口期,《规定》明确涉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但相关行政诉讼尚未终结的,平台内经营者可申请电商平台经营者恢复商品链接或服务,助力广州电商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为护航企业“走出去”,《规定》有哪些海外维权援助措施?
法工委负责人:为解决近年来企业海外专利纠纷维权难的问题,《规定》明确了以下措施:一是压实政府部门责任。要求相关部门开展海外专利风险预警,建设海外维权专家库、案例库和法律库,提供海外专利纠纷信息服务。二是增强行业协会、企业维权互助能力。指导其建立海外专利维权联盟,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海外维权援助互助基金,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开展专利海外侵权责任险,筑牢专利海外维权防线。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