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不行!近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全国第一宗“即时配送企业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案件。
记者了解到,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外卖配送站点旗下骑手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随即,执法人员对该站点的运营方——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展开调查。调查显示,该公司与某外卖平台签署服务协议,受托管理区域内外卖配送业务,存在放任外卖骑手使用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的行为,且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
该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醒外卖平台企业及配送合作商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严守车辆合规底线,作为直接管理方,配送合作商必须定期检查配送车辆合规性,发现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应停止使用、恢复原状,彻底清退“无牌车”“外地牌车”;应督促骑手按规定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做到依法驾驶、规范停放、安全充电,不得以“骑手个人行为”为由推卸责任。并且,要筑牢安全培训机制配送合作商应定期组织骑手开展交通安全和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安全驾驶意识。此外,要优化算法配送规则平台企业应合理设置配送时间、科学规划配送路线,杜绝算法倒逼骑手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接下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整治等方式,将即时配送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同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对外卖行业乱象的治理合力。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穗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