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荔湾区一份2024年12月发布的征收公告引发广泛关注。征收公告中地名“民生街”及权利人姓名“黄三”“李四”被怀疑存假,甚至有人质疑存在虚构地名、人名骗取征收补偿的嫌疑。5月19日,记者向荔湾区住房建设园林局、荔湾区规划资源分局等多个部门,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档案馆等单位核实查证,得到最新回应:“民生街”及“黄三”“李四”均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信息(以下简称“查册信息”)和广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中真实记载,黄三、李四房产登记时间虽然久远,但登记手续完备、权属及权利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作假骗取征收补偿的违规行为。直面公众质疑,还有更多细节信息披露。
焦点1:“民生街”是否真的存在?
公众质疑的焦点之一是,位于陆居路项目AF020208地块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10号”未出现在2018年征收决定中,随后却出现在2024年征收决定中,而且本地老街坊对“民生街”闻所未闻,怀疑其是否真实存在。
记者获悉,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18〕4、5号)(以下简称“2018年征收决定”),征收单位依法实施荔湾区陆居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在征收与土地整备过程中,首先确定的是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地籍,再将地籍上登记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
经核查,2018年征收决定是根据现状摸查而作出的,已载明“如有遗漏,以本项目用地选址红线为准”。“民生街”是2018年征收决定发出后、经地籍查勘发现的新增权属地址。
2024年8月,征收单位开展了权籍调查,经查询广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及查册,发现上述地块红线范围内存在未注销的历史登记信息,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号和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0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完成初始产权登记,权利人分别为江章和黄三。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10号虽未被列入2018年征收决定的公示地址范围,但确实处在陆居路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
为何芳村的老街坊未曾听说该地名?对于这一追问,有关部门在核查历史地图和信息后给出了解释。原来,涉及陆居路片区的1960年1:500地形图上载有“民生街”,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东侧临街有河涌,西侧为临街几栋砖木材质建筑。该范围地形图继1960年版之后为1968年版,该版1:500地形图上民生街及东临河涌灭失。此外,广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中,除“民生街1、3、10号”外,还存在多处涉“民生街”地名,也侧面印证这一权属地名曾经存在。
也就是说,“民生街1、3、10号”初始产权登记距今约70年,随着时代变迁,“民生街”地名现已不复存在,但其在不动产历史登记中是真实存在的。
针对上述房屋实体已灭失、产权人下落不明的特殊情形,为厘清事实,寻找房屋相关权利人,充分保障其征收补偿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以查册信息为依据,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价值评估,并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全程合规公开。截至目前,上述地址房屋并未发生补偿安置行为。
焦点2:同一地址房屋为何对应多位产权人?
被质疑的还有征收公告中的“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征收信息真实性。
据2018年征收决定和查册信息,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位于陆居路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有人置疑,在2018年至2014年的三份官方公告中,“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产权人由黎某,变更为罗某,再变更为李四,质疑反复变更存在猫腻。更为尖锐的质疑随之而来:黎某、罗生作为产权人,已领取了征收补偿,为何同一地址,又多出“李四”这一产权人?
对此,有关部门核查后回应,“三个登记权利人”属误解,只有“李四”是其真正的权利人。
据悉,2018年征收决定发布时,按前期摸查的登记信息,对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及产权人黎某的信息予以公示。征收实施过程中发现,黎某所属房屋门牌实际地址为荔湾区上市横街22号,其未及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按实际门牌地址变更登记。2018年6月,黎某凭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证明,就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申请了产权地址变更登记为荔湾区上市横街22号。针对荔湾区上市横街22号的征收补偿手续已完成。
据查册信息,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真正的权利人为李四,该房屋实体已灭失、产权人下落不明。同样,为寻找房屋相关权利人,充分保障其征收补偿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依法履行公告程序。截至目前,该址未发生补偿安置行为。
而罗某,依据查册信息,系另一宗房屋——芳村区上市路横街2号权利人,该址的征收补偿手续已完成。芳村区上市路横街2号和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名称相似,但对应的测量图幅号和不动产单元号均不一致,并非同一间房屋。
不存在作假骗取征收补偿违规行为,将优化信息公开环节
连日来,经多部门反复核查、多个信息源交叉验证,荔湾区有关部门明确表示,陆居路项目房屋征收全过程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补偿方案实施,始终以维护房屋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各项补偿资金的核算、发放均有充分的政策及客观事实依据。经全面核查,不存在征收流程弄虚作假、补偿资金违规拨付等违规情形。
依法依规的征收公告和流程因诸多“误会”的叠加,引发公众关注和质疑。对此,荔湾区有关方面表示,在后续征收工作中,会及时对相关公告、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优化,在程序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在公众可能产生误解的环节提前进行说明注释,让市民既能看得见,也能看得懂,同时在征收各阶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尽量减少市民误解。
(特别说明:涉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证》《原房地产所有证》等相关登记档案佐证资料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资料应由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依照规定查询获取,不得直接对外公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