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2日从警方获悉,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广州市公安局拟定了《广州市公安局举报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
▌可举报哪些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存在“非法出境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介绍、聘用非法就业人员的”“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的”“偷越(国)边境的”等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其中,非法出境入境人员是指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人员。
非法居留人员是指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的期限停留的,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有其他非法居留情形的外国人。
非法就业人员是指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以及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征求意见稿提出,每举报1名非法出境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奖励1000元;一案中举报多名非法出境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的,按照实际查处人数每人1000元累计奖金,同一案件最多不超过20000元。
每举报1家工厂、企业、机构介绍、聘用非法就业人员案件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奖励5000元,循线每查处1名非法出境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50000元。
每举报1起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案件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奖励3000元,循线每查处1名非法出境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另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每起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实行首报奖励和一案一奖制度。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以时间先后为序,奖励最早举报人;多人共同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上述三项所列不同违法行为,涉及同一个外国人的,按奖励金最高的一项奖励。
▌哪些情形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5类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具体包括:
因履行职务掌握违法犯罪线索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共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违法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事实或者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其他依法不予奖励的情形。
▌有哪些举报途径?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信函举报、现场举报等多种举报途径。举报人可拨打110、12367或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网上举报路径以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为准(目前举报人可通过访问“广州微警务”小程序的方式进行举报,路径为部门特色—出入境服务—其他事项—线索登记)。
举报人可写信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进行举报;可前往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举报。
▌意见提交方式:
•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五大队,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电话:83115857,联系人:郭警官。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