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获悉,海珠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海珠区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包含龙庆里6号民居、新洲东直街53号民居等17处建筑。至此,海珠区已累计认定160处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载体日益丰富、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据悉,本次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分布于南华西街、龙凤街、海幢街、琶洲街、滨江街、南石头街6个街道。涵盖竹筒屋、西关大屋、三间两廊村居等传统民居以及联排住宅、集合住宅、骑楼等近现代建筑。其中,既有见证百年市井烟火的龙庆里6号、仁和三巷2号民居,也有体现民国建筑特色的同庆二街5、7号、同庆三街4、6号集合住宅,更有承载工业记忆的广纸北一路生活区住宅群,完整勾勒起海珠从清末商埠、民国街区到近现代城区的历史发展轨迹,生动展现了具有海珠特色的历史风貌。

新洲东直街53号民居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严格按照《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要求,以标准化、精细化流程推进传统风貌建筑甄别、勘查及认定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全面摸清建筑权属关系、管理实情、房屋安全等情况,完善建筑信息台账,为精准筛选、科学认定夯实基础。同时,组织专业技术团队,逐栋开展现场实地勘查,细致核查建筑形制、立面风貌、特色构件等价值要素,深度挖掘建筑历史底蕴、时代特征和地域价值,并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推荐名单,精准甄别建筑价值。此次认定工作严格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法定程序,确保将符合认定标准的建筑纳入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之中,进一步丰富保护名录。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接下来,该分局将秉持“保护优先、以用促保”的理念,统筹做好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工作,持续筑牢保护根基、拓宽活化利用路径,推动传统风貌建筑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钧圣 通讯员:叶朝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