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相关单位本次监抽了50家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学校生产销售的256款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73%,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的产品及项目(来源于广州市教育局官网通告)
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
通告显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教育局开展了2025年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抽”),抽样、检验技术服务由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承担,本次共监抽50家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学校生产销售的256款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
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73%;其中,剔除纯标识不合格,发现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实物不合格发现率为1.17%,不合格项目:纤维含量。
按抽样地点统计,生产渠道发现不合格5批次,其中实物不合格2批次;流通渠道发现不合格1批次,系实物不合格;学校渠道发现不合格1批次,系纯标识不合格。
通告显示,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DB44/T883-2011《广东省学生服质量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断针类残留物、水洗尺寸变化率、洗后接缝强力、接缝处纱线滑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将强化校服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
通告显示,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广州市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告显示,广州市教育局将全面强化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后勤〔2025〕2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1号)规定,在校服选用采购、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2025年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具体如下: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欣潼 通讯员:穗教宣
图片均来源于广州市教育局官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