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女儿重组家庭,男方也有子女,年过七旬的何伯(化名)夫妇心生顾虑,奋斗一辈子得来的房产该怎么安排?近日,何伯夫妇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立下遗嘱,对房产处置做出了安排。
何伯告诉记者,早在外孙出生前,女儿便已离婚。从外孙出生起,何伯夫妇就承担起抚养外孙的责任,如今孩子已经12岁,祖孙情深。

何伯夫妇希望将房产留给亲外孙
期间,女儿重组家庭,其丈夫带着前段婚姻生育的孩子共同生活。“万一我们不在了,按照法定继承,房子归女儿继承,到时丈夫也有份,他那边另有子女,万一要争遗产难免起纷争。”何伯说,夫妇俩还是希望将房产留给自己的亲外孙。他们于是立下遗嘱,明确名下房产指定由外孙继承,同时明确女儿作为遗产管理人,以充分保障外孙的权益。
“隔代传承在遗嘱规划中并不少见。”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志愿者杨婧韵介绍,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这种将财产给非法定继承人的安排,在法律上称为“遗赠”。何伯在遗嘱中指定女儿作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角色是监督遗嘱条款的执行,保障作为受遗赠人的外孙能够顺利继承财产,这为遗嘱的有效落实增加了一道“保险”。
遗嘱一旦合法订立,其效力不受子女婚姻状况影响。该份遗嘱明确房产由外孙继承,女儿仅为管理人,因此即使女儿婚姻变化,外孙的继承权也不会被分割或剥夺。
杨婧韵表示,遗嘱不仅是财产分配,更是家庭情感的延续与责任安排。遗嘱可以体现“隔代关爱”,也能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实现高效执行。她建议,对财产安排应尽早规划,避免“身后事”变成“身后争”。同时,家庭沟通很重要,立遗嘱人与子女应坦诚交流,减少误解,让遗嘱成为传递爱与智慧的载体。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瑞琪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瑞琪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