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以下简称“型评大纲”),将正式实施2027年1月8日起,《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将正式实施。
型评大纲适用的范围是什么?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
型评大纲内容,专治各种“秤不准”!
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将自动锁机,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并且,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时将联网核查,信息不符不得进入市场。此外,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才能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怎么做?型评大纲有要求!
生产企业对照型评大纲加快开展产品技术升级改造,完善产品防作弊设计及唯一性信息标识管理,向省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1月8日起,不得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型评大纲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型评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包括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楼等称重结算单位。全面自查在用电子计价秤,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须选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产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强制检定,确保所用电子计价秤量值准确、合规使用。原型号电子计价秤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型评大纲的电子计价秤,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2026年1月8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型评大纲行为,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共同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穗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