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取广报阡陌间C505房分隔及零星强电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有关报价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报阡陌间C505房分隔及零星强电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三、采购单位: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为提高广报阡陌间园区出租率及满足活动策划需求,对以下单元及场地进行改造:1.采编楼C505单元分隔为C505-1和C505-2两个独立单元;2.门楼AB01-3仓库强电系统改造;3.中央花园强电系统改造。
五、改造内容:1.采编楼C505单元新建轻钢龙骨隔墙并进行腻子乳胶漆饰面处理、空调及强电系统调整改造;2.门楼AB01-3仓库新增电表及空气开关;3.中央花园新增活动照明配电箱及摊位配电箱。
六、踏勘现场:时间2025年3月22日下午14:30,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联系人苏工13424249250。报价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报价人获取那些须报价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报价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选,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报价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采购人不受理因报价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七、采购限价:本次采购限价为25,000.00元(含),超过该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价。
八、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使用、包施工措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作业人员保险、包文明施工、包利润、包规费、包税金、包施工期内设备材料的保管及成品保护、包运输仓储、包检验检测、包调试、包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安保及保护、包场地清理及保洁、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等一切费用。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工期要求:本工程的总工期为5日历天内,自中标人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十、报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文件份数:1份
2.报价请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
(5)报价函(附件2)(原件);
(6)报价承诺书(附件3)(原件)。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整体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25年3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将盖章的纸质报价资料送至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南塔24层广报实业,报价截止时间后一天内将盖章的报价文件扫描发送至gzrbwxl@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报价。
4.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13424249250
采购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1163530
十二、评选规则
1.本次报价作为选取广报阡陌间C505房分隔及零星强电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依据,即在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2.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或不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三、其他
1.本项目中选单位根据报价情况,与我司签订合同,履行报价承诺及合同义务。
2.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马上安排团队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合理时间内根据采购和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按报价承诺推进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外,并就产生的损失追究中选人法律责任。
3.合同内容作为本次采购的一部分,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中选人与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按该合同模板进行签订,但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进一步优化和补充的权利。
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