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从8月11日召开的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广东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0%,处于五年来最好状况。但是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域和局部海湾仍然存在水质污染情况,为此,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联合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从8月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全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仍存在水质污染
广东为海洋大省,大陆海岸线全长4114公里,居全国之首;海域总面积42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2.3倍;有大小海湾510多个,海洋资源条件优越,开发利用活动密集。广东又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物入海量较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任务繁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广东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大力推进近岸海域汇水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消除了劣Ⅴ类国考入海河流,大大地降低了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加强了入海排污监管,全面查清入海排污口情况,狠抓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削减陆源污染负荷。同时,加大了海洋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了海上污染治理管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国森在发布会上透露,2016年~2019年,广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85.2%、81.5%、79.3%、87.2%,平均为83.3%,总体保持良好。今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广东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0%,处于五年来最好状况。
何国森表示,虽然我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但是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域和局部海湾仍然存在水质污染情况,全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高我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需要全方位地加大整治力度。

5个月联合行动 将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废弃物行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调查摸清全省重点海域污染情况,严厉打击污染物排海、海洋倾废、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等领域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联合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从8月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
何国森表示,本次联合行动以改善我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为主要任务,以我省52个国考点位中不达标的海域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等海上执法队伍的协作,建立跨部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执法协调机制,服务广东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联合行动主要包括五大任务:
加强重点海域污染排查。开展52个国考点位监测,掌握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摸清海域污染的主要来源,梳理重点管控目标和重点查处对象。
强化入海排污监管。开展对未排查的有居民海岛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56个疑似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进行核实。对主要入海排污口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设置和违法排放污染物入海排污口,并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严格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情况,重点查处围填海、港口码头建设、疏浚工程、采砂等工程建设项目未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开工建设、不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废弃物行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打击未经批准倾倒和不按批准要求倾倒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陆上建筑渣土淤泥、工业废弃物海上运输活动监督检查,从严打击生活垃圾海上处置违法行为;对“海漂垃圾”进行监视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
严格管控船舶污染物排放。重点开展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压舱水排放处置和防污设备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防范石油类等危险品船舶运输发生海上污染事故。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