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到2026年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城乡老人能否充分享受幸福“食”光,直接考验着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民生情怀。截至今年8月,广东全省在运行的长者饭堂有3551家,其中三分之一在农村。如何推动农村长者饭堂可持续运营、解决农村长者的舌尖“食”事是社会的关切。《实施方案》明确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百千万工程”一体推进,强化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
配餐服务延伸农村地带,农村老人也有自己的幸福“食”光。当前,随着外出务工者的增多,很多农村老年人遭受到了吃饭的困扰,尤其一些年事已高的老年人,他们的吃饭问题成为心头之虞。为增加农村地区服务供给,《实施方案》提出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地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可依托有条件的村级睦邻(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载体开办长者饭堂、设置老年助餐点,灵活多样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积极支持农家乐等农村经营性餐饮单位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或者提供适老化餐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想农村老年人之所想,急农村老年人之所急,及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彰显了执政为民思想,体现了改革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的民本理念。
积极打造“助餐品牌”,为城乡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助餐服务,让城乡老年人安度晚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改革开放就是为了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实施方案》提出培育优质老年助餐品牌。大力支持连锁化运营,积极推广集中供餐模式,打造一批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优质品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参与建设和经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助餐服务。在优化送餐服务方面,《实施方案》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充分用好互联网平台、物流配送服务企业等资源,帮助老年人有效获得便利的订餐送餐服务。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点发力,只有群策群力,共同应对,老年人的幸福“食”光才会长长久久,享受到晚年幸福。
政策发力,让城乡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光更有保障。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让城乡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光,好的惠民政策不能缺席。政策规定,鼓励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脱贫人口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将闲置公有房产优先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租赁期限可延长至15年以上,公开竞租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承租。鼓励各地出台激励措施,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者综合性奖励补助。通过真金白银让利于民,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的厚民情怀,城乡老年人的晚年会更加幸福。
依托“百千万工程”,让城乡老人“粤”享幸福“食”光。人口老龄化贯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全过程,必须及时、科学、综合应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工作的行动方向。广东把城乡老年人用餐服务纳入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老年人的享受幸福“食”光提供了很好的范本,各地不妨借而鉴之。
(金羊网 文/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