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神医神药”等违法广告层出不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如何解决?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内科部主任徐翼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民营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医疗选择和服务。民营医院快速发展的同时,竞争也变得尤为激烈。
目前,医疗广告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医疗广告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难以区分,二是新型包装广告与监管部门“躲猫猫”,三是审查与监管分离导致信息对接滞后。
为解决以上难题,徐翼建议,要强化法治监管,制定广告管理措施。制定广东省医疗广告管理措施,解决《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相冲突的内容,明确医疗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与医疗广告界限,让执法部门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医疗机构的行为性质,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同时,完善协同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整治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医疗广告审查结果发布平台,优化数据信息互通机制,以消除行业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形成有效的联合监管合力,让执法人员快速锁定违规广告,减少执法人员多方查询取证的时间和人工成本,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核查、早处理。
精确分类监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将新型医疗广告关键词、新的广告形式纳入监测系统,全覆盖、全天候监测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医疗广告,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的作用。加大对医疗机构违法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制造健康与容貌焦虑、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医疗广告,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