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期广东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当事人多在清理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应急部门提醒,人为或过失引起火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月9日,河源和平县森防办接报贝墩镇发生火情。接报后,县森防指立即组织多支队伍前往救援,县森林警察大队也随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调查,1月9日9时,贝墩镇石村村民朱某尧在其家旁边清理杂草时点燃杂草堆,后因风势过大,导致火势蔓延至山上,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讯问,朱某尧对其燃烧杂草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月10日,经林业部门技术人员鉴定:失火过火面积87亩,受灾面积38.46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朱某尧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1日,肇庆广宁县古水镇某村山场发生山火,造成90多亩山林被毁。广宁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明。
事发当天15时许,冯某明携带镰刀、绳索等农具前往自家山场,计划清理此前砍伐的青皮竹及杂草等。在清理过程中,冯某明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其中一堆杂草,试图通过焚烧的方式快速清理。然而,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火势失控后迅速蔓延至整个山场,引发山火,最终造成90多亩山林被烧毁。
案发后,广宁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冯某明。到案后,冯某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引发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