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广东企业手里的“碳指标”融资变现更有制度保障。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
《意见》从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担保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规定,有效破解了规则分散、风控薄弱等关键瓶颈,系统性打通碳资产金融化堵点。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广东在构建统一、活跃的碳金融市场上迈出关键一步。
为降低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争议风险,《意见》明确规定,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在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后,就产生法律效力。为堵住质押漏洞,《意见》明确“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通过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止资产转移风险。
《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碳减排支持范围的项目“敢贷”“多贷”。《意见》还创新设置交易平台竞价、价款代收代付机制,保障金融机构作为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给质权人吃下“定心丸”。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