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2015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到2020年底,“保生态、保民生”的目标基本实现。2025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明确提质、兴业、利民的发展方向。当“保”的任务基本完成,“营”的命题浮出水面—如何平衡生态管护与价值转化,推动林场从生态“守护者”走向绿色发展“赋能者”,成为各地共同面临的时代考题。
广东是全国改革的重点省份。当前,全省201个国有林场中,约77%已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序列,生态保护主责更加明晰,森林覆盖率提升至92.9%。然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制度红线,与森林资源价值转化的现实需求之间,仍存在结构性张力,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从“价值转化”到“绿色惠民”,机制如何落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怎样拓宽?国有林场“开门”经营,遇到哪些“拦路虎”?怎样一一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让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目前,广东各地在严守制度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这些实践尽管仍以点状突破为主,尚未连片成势,却向我们展示了南粤大地积极探索“两山”转化的生动场景和丰富启示。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在国有林场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共性命题牵引下,《南方》杂志采访组历时月余,采访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江门、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多地国有林场,近距离观察国有林场这座“绿色宝库”被逐步唤醒的历程,力求为“两山”转化提供具有广东特色的实践思考。 首篇推出《林场深处的改革深水区》。

林场深处的改革深水区
自20世纪50年代大规模建林场以来,广东国有林场已走过约70年历程。从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到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冰,再到广东国有林场从“自收自支”转向“公益一类”,中国林业体制改革经历了深刻重构。
广东作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省份,以201个林场、1137万亩林地为试验田,走出了一条具有南方特色的改革之路。
改革的显著特点在于“快”与“稳”的统一,财政全额保障全面到位,森林覆盖率提升至92.9%。这既是体制的跨越,也是观念的革新。
但改革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当下,林场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广东正在率先探索新的改革方向,力求唤醒“绿色宝库”新的潜力。
先行先试,重构现代林场治理体系
广东是林场改革的重点省份,国有林场改革起步早、力度大。2015年9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东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全省按照“保生态、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得到贯彻落实,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回望过去,率先改革重塑了全省201个国有林场的命运。当前,全省201个国有林场中,约77%已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序列,生态保护主责更加明晰,职工收入较改革前翻了一番有余。
改革之初,最大的难题是人。
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牵涉众多职工,如何安置?《方案》要求完善职工保障机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原则,多渠道解决就业,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
改革后,全省国有林场统一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整体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职工收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通过购买社会化森林巡护服务、有序分流至下属企业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切实维护了职工切身利益。
改革首先明确国有林场性质,将其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彻底解决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深层次问题。
改革的成效,写在数字里,更写在林间山头。
截至2025年底,全省国有林场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面积的7%,国有林地林木确权发证率由81%增至92%,森林蓄积量增长19.1%。随着商品林采伐减少,同时加大对中幼林抚育力度,国有林场逐步建设成为国家战略储备林阵地,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森林碳汇、实现碳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林场已成为广东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先锋队和主力军。
破题之路,从“盆景”到“风景”
改革解决了“身份之困”,接下来要回答的是“发展之问”。目前,全省约77%的国有林场已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让资源盘活面临合规门槛。而如何在守住生态底线与实现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平衡,成为摆在国有林场面前新的时代课题。
广东的探索从未停止,经营模式正在持续创新。
全省国有林场积极突破传统经营局限,探索形成股份经营、联合经营、租赁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元化运营模式,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发展样板。
2024年1月,清远市政府印发《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事企分开,将林场经营性资产全部剥离,林场功能从木材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管护为主,逐步健全生态公益林管护购买服务机制,实现人员队伍精简高效。
清远的“林场管资源、公司管经营”,为体制突破提供了可行路径;茂名大雾岭、荷塘林场创新“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合作模式,深化场村企资源联动;佛山市云勇林场、位于深圳盐田区的广东省沙头角林场等构建“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森林文旅”一体化发展模式,实现生态价值与社会价值融合提升;增城的“共富联盟”,则让生态红利惠及周边村民。
当前,多元生态经营已初见成效,全省累计打造生态旅游景区60处,实现年均净收入超1.5亿元,有效激活林区文旅经济活力;林下经济有序推进,全省17.37%的国有林场开展林下种植经营,有效助力场村联动增收。
全省林场也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协同改革,通过林地流转整合资源,累计转出林地61.39万亩、转入林地1.12万亩,林地经营权转让面积达260.91万亩,持续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这些实践正在生长,从“盆景”到“风景”,点状突破正在积蓄连片成势的力量。
向绿而兴,唤醒“沉睡的宝藏”
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成为带动林区山区绿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理念变了。从“看住树”到“用好树”,广东再次站到了探索的前沿。
广东的对策正在形成—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激励分配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创新经营发展模式,组建省级、区域性国有林场经营集团;打通产业发展堵点,加快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拓宽生态价值转化渠道,打造生态产品示范基地。
对广东而言,尽管国有林场在管理机制优化、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存在不足,但发展林业产业的基础还在,科技创新和现代化装备领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各类林产品消费市场广阔。
广东国有林场的转型,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从“有没有”走向“好不好”的一个生动缩影。
从“木材生产”到“生态服务”,从“价值转化”到“绿色惠民”,广东的改革与探索,正在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有林场发展新篇章。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南方+记者丨石静莹 许俊仟
【通讯员、供图】林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