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2019年11月14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世界大都市协会全体大会上,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成为大会“公共空间和人口问题挑战”主题的中国案例。“让妈妈外出时有尊严地进行哺乳。”广州市妇联主席刘梅分享了广州如何一步步实现这一愿景的历程和经验。
时间倒回至2016年,广州市妇儿工委开始在全国率先以“三化”(政策化、规范化、信息化)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和管理,三年内实现建成800间以上母婴室的目标。截至今年11月底,广州已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963间,超额完成三年建设任务,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城市。
案例聚焦
二孩母乳妈妈:曾为大宝宅在家中 今带二宝放心出游
每年,在广州新出生的婴儿超过20万。
在日前举行的世界大都市协会全体大会上,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成为大会“公共空间和人口问题挑战”主题的中国案例。广州市妇联主席刘梅在案例分享中表示,坚持和推广母乳喂养,对全球公共健康和经济发展具有巨大促进作用。而要做到这一点,最现实的问题就是一个城市是否具有数量足够的、容易找、干净安全私密的母婴室。
上个周末,家住天河区的梁女士带着一岁多的宝宝来到海珠儿童公园游玩,她走进母婴室,在这儿给宝宝喂奶、换尿片,然后还可以坐在沙发上好好歇一会儿。
“以前在广州找母婴室感觉普及度没那么高,但现在越来越方便。”回忆起自己5年前生大宝时,梁女士说,本应经常带宝宝出门游玩,但当时很难随时找到私密干净的地方给宝宝喂奶,“一想到喂奶不方便会很焦虑,哺乳期就不太出门了”。
海珠儿童公园负责人吴碧云表示,目前,公园里节假日的日均人流量常常过万,尤其是二孩家庭增多后,很多爸爸妈妈牵着大宝抱着小宝来玩,周末的母婴室总是络绎不绝。
记者看到,母婴室位于公园公共空间的一侧,有两个独立的哺乳室,有封闭的门和外间隔开,墙上的开关可控制门外的“使用中”指示灯亮起。外间有双人沙发、婴儿护理台、婴儿保护座、洗手池、饮水机和温奶器等设备。
这个母婴室是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的示范点之一,也是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第一批建设的示范点,2017年建成运作,日常有一位工作人员在母婴室提供咨询指引和帮助,耗材引入母婴用品企业公益支持。公园管理方表示,付出的成本是可承受的,但给游客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深调研:曾经数量不足质量不高
其实,前文所述梁女士生大宝时曾感受到的不便在一次科学调研中也有充分的印证。2016年8月~9月,广州市妇联委托广东社会学学会开展了“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与运营管理调查研究”,课题组对全市11个区745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情况进行的走访摸查发现,745个调研点里已建母婴室267个,占35.8%。绝大部分集中在老城区。总体来说,数量不足,重点场合缺位。
此外,当时已建的母婴室水平参差不齐,没有公认和统一的建设标准和配置标准。只有58.43%的母婴室隐私能够得到保护。一些单位认为实际需求较少、使用率不高、建设不划算而选择放弃母婴室的建设。
大行动:要建好更要用好管好
母婴室建设现状和群众需求的不匹配通过调研更清晰地被量化呈现出来,问题在哪,短板在哪,一目了然。很快,广州市政府出台《广州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这一计划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还被纳入2017年广州市十大民生实事。工作朝着公众期望的方向推进。
此后,广州市妇联编印了《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手册》,提出母婴室建设相关建议标准。手册提出了三个层次的母婴室配置标准,即基础版、标准版和升级版,面积分别为10平方米左右、15平方米左右和20平方米以上。设施配置也根据不同层次有所增减。截至今年11月底,广州已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855间,超额完成三年建设任务,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城市。
今年10月29日,《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1月2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全国首部母乳喂养地方性法规即将正式实施。法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交通运输场所、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公共服务机构、旅游休闲场所、商业经营场所等六类公共场所必须建母婴室,并规定未建母婴室最高可罚款5万元,用法治的手段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母婴室不单要建,更要有效地管。市妇联引入了第三方社会机构力量和信息化手段确保母婴室用好、管好。从2016年开始探索设立公共场所母婴室第三方评估项目,通过公开招募选择广州市海珠区母乳爱公益服务中心作为公共场所母婴室监管服务机构,第三方机构通过对母婴室服务指导和培训,使用情况暗访、查验评估、奖惩等方式,促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发挥更好服务功能。
基层思考
市妇联主席刘梅:纳入十件民生实事 整合社会各界力量
在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保障及促进母乳喂养,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政策,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建立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支持体系。这个过程概括来说就是“上接天线、中联各方、下接地气”。
“上接天线”指的是注重顶层设计,找准工作发力点。广州母婴室建设找准了全市中心工作与妇女群众现实需求的结合点,市委市政府均拨付工作经费支持开展母婴室工作。同时,市里出台《广州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挂帅”,成员单位包括市文明办、发改委、卫健委、交通局等24家市直单位和企业。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市政府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并写入了2017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中联各方”指的是整合社会力量,提升公众参与度。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不能单靠政府力量来推动,更应发动全社会来共同关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思路,借助企业力量参与建设,借助公益组织开展第三方监管。
“下接地气”指的是循序渐进,落实责任推动建设。母婴室的建设没有任何先例可循,为真正建好母婴室,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对于单个母婴室的具体建设,一方面牵头打造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充分考虑区域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三年来全市共命名了100多间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为全市母婴室建设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另一方面,提出标准,统一规范,创新性地制定了《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手册》,要求全市母婴室各建设单位参照建设,把广州的母婴室建设成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一流的民生设施。
对于母婴室建设的推进,我们将属地建设和行业建设相结合,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也参照“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各自的三年行动计划。在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区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沟通行业主管部门,全力助推各行业加快建设母婴室,如广州地铁就已建成100余间母婴室。在财政投资兴建的政务中心、医院、交通枢纽、大型文化场所、公园等领域,采取行政指引的方式;在社会资金兴建的商场、酒店、旅游景点等领域,则采取行业倡导的方式,督促加紧新建或改建母婴室,形成了市区两级、各行业领域共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专家点评
雷建威(广州市人大代表、《关于立法促进母乳喂养的议案》领衔代表、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
母乳实践全国领先 九个半月立法出台
在《广州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的最后一年,我们走向了立法。三年时间可以实现重点公共场所全覆盖,但从长远角度看,做不到持续增长的需求全覆盖。广州母婴室的建设得益于三年行动计划,但不会止步于阶段性推动,而是要运用法律将这项工作持续推动下去。从今年1月提出议案,到10月29日《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三审通过,一共287天,九个半月,这个立法过程称之为“火箭速度”也不为过。
在议案提出前,广州市妇儿工委就委托我的法律团队组建立法调研课题组,我邀请母乳爱公益服务中心的骨干力量也加入到课题组来。我们做了大量国内外和省内外法规法条的比对研究、实地和问卷调查,并召开多个专题座谈会,形成了近800页详实细致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草拟的条例草案受到市人大和立法专家们很高的评价。
假如草案质量不高,就会在审议修改中花费更多时间。比如,最后表决通过的条例中规定,六类公共场所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母婴室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这个金额和我们最初拟写的草案相同。因为建设一个基础版的母婴室的成本最低就是两万元。立法希望促使建设单位意识到用两万元建母婴室比交罚款更有意义,这是经过前期充分论证后设计的金额,也被最终采纳。
广州在推动母乳喂养方面的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给立法起到了铺垫作用。如,2013年3月,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了内地首家母乳库,后来全国各地陆续建立的20多个母乳库都或多或少学习了广州的建设经验。2017-2019年,广州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这个过程中已经逐渐显示出对城市文明的推进、对妈妈们的悉心呵护。同时,广州市总工会从2016年起推动“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内部为全体孕期、哺乳期的职场妈妈们建设方便哺乳和挤奶的场所。正是基于这些丰富的实践,议案一经提出,很容易被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
议案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得到了足够的认同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这个立法主题以人民为中心,符合二孩政策放开后的社会需要,也符合优生优育和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需要。得到充分肯定后,议案5月就进入了立法程序,分别在7月、9月、10月三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最后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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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统筹:毕征、汤新颖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