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崔法官!我们又可以同奶奶喝早茶了!”近日,小莹、小琳(均为化名)高兴地打电话给番禺法院南村法庭崔淑冰法官表达感谢之情——经过崔法官不懈努力,不仅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更挽回了一段受损的祖孙情,成为基层人民法庭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纠纷的生动写照。
当事人钟老太现年80多岁,其与老伴吴大爷育有一子三女,儿子吴某与儿媳陈某婚后生育了小莹和小琳两个女儿。1992年,吴大爷购买了位于番禺大石的某房屋,并由吴某一家四口居住使用。2021年,吴大爷和吴某相继去世。吴大爷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将上述房屋交由三个女儿共同继承。
但陈某及小莹、小琳认为,吴某在吴大爷去世前尽心尽力照顾父亲,甚至在父亲去世后短短9天就因悲伤过度离世,却无法继承房屋。几番争执不下后,2023年3月,钟老太和三个女儿诉至番禺法院,主张继承涉案房产,并要求陈某和小莹、小琳腾退房屋。
首次庭审期间,钟老太本人并未出庭,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称孙女对其毫不关心,坚决不肯见两人,也不愿透露其住址。
考虑到该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祖孙三人的关系更加疏远,为此,承办此案的崔淑冰法官客观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主张先从亲情着手,拉近双方的距离,逐步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气。
在崔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钟老太终于同意与孙女们坐下来调解。崔法官随即携书记员前往钟老太家中,通过线上视频的形式让祖孙面对面沟通。
调解过程中,崔法官从法理的专业角度分析了案件的性质,向小莹、小琳充分解释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将“情理法理”讲进祖孙的心里。
经多番释法说理及耐心开导,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调解意见达成一致:涉案房产归钟老太及三个女儿所有,但陈某及小莹、小琳可无偿居住三年。至此,这起因继承产生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