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通报提及党员、干部退而不休搞贪腐的现象,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敲响警钟。(8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干部为官多年,一朝挥别官场,确实会有些寂寞,想发挥余热也在情理之中。比如安徽省含山县人大办一批老干部投身防汛、乡村教育等事业一线,惠及乡土、泽被桑梓,叫人称赞。但在某些人那里,此“余热”非彼“余热”——倚靠权力“余温”,整日忙忙碌碌、蝇营狗苟。
近些年退休干部落马者众,梳理各类案例,不难发现这些人何以晚节不保。
一者,贪婪惯性使然。有的人长期违法乱纪,在任时就收钱收习惯了,已经上了瘾、形成了惯性,退休后更是无所顾忌、变本加厉,不拿点什么手里就痒痒。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何发理在职时把手中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退休后,仍沉溺于权力带来的“甜头”,大肆收受财物。任上任下都胡作非为,东窗事发也是必然。
二者,侥幸心理作祟。一些干部存在一种幻觉,认为只要安全退休就算“平安落地”。他们自以为手段高明,时过境迁便可瞒天过海。有落马官员事后忏悔:“总认为自己年龄已大,船到码头车到站了,没什么可追求的。”
还有一种可能是出于心理落差。在一些人的认知里,脱离官场就代表人走茶凉、好景不再,这也使得有人心理失衡、产生畸形的补偿心理。他们唯恐权力过期,自身影响力不再,试图用“余威”兑现“余热”,甚至比以往更加疯狂。比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此人离职后于2019年至2020年利用影响力收受财物折合1735万余元。其弟还表示:“退休后更猛一些,他不顾忌,好多转账就过来了,过去还用现金,还得躲一躲。退休后,直接转账就来了。”
种种案例可悲可叹,也让人深思如何给权力“余热”降温。要念好“紧箍咒”。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退而不休搞贪腐,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利等问题作出规定。下一步,要严格抓好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健全退(离)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广大党员干部也当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深刻认识到反腐“无禁区”“无例外”,只要屁股不干净,哪怕退休了也难逃法网。还要常敲“警示钟”。就组织层面而言,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经常性监督,督促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广州日报评论员 付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