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被曝有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同学手机后,私下收取每台300元的费用以归还手机,并不上报给老师。随后涉事学校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情况属实。目前对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清退出学生会,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
学生、受贿,这两个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字眼,如今联系在一起,既匪夷所思,又引人深思。尚未成年就能将手中的小小“权力”玩得“炉火纯青”,不仅以管理之名行索贿之实,且深谙“不给就申报老师”的狐假虎威之术。即便这一行为达不到法律意义上的“索贿”,但无疑是校园霸凌,若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如此恶劣,确实该认真反思。
就事论事,此次事件最该反思的是学校。为何如此品行不端的学生,能堂而皇之地担任学生干部,其选人用人的标准是什么?德育和法治教育是否存在短板?平时对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存在哪些缺失?这些问题,需要学校主动查漏补缺、及时纠偏。
跳出此事,更要警惕不正之风侵入校园。事实上,学生干部“耍官威”、学生会机构“衙门化”的案例并不罕见。此前有学生因未在微信群尊称某学长为“学生会主席”,被“教育”一通。这副“工作的时候称职务”的官场做派,看似提早掌握了一套为人处世的社会潜规则,实则呈现的是与其身份极不相符的矫揉造作,身陷歪风邪气而不自知。
孩子的世界是成人世界的投影,他们的面貌往往也是社会某些面相的折射。小小年纪学会索贿与耍官威,从表面上看是学生之错、学校之过,往深了说,也蕴含着社会之忧。让年轻人“扣好第一粒扣子”不仅需要在思想上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也需要在行动上切实为他们“打个样”。
(广州日报评论员 陈文杰)